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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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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非非“电子狗”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08-10-30     浏览次数: 2197
是是非非“电子狗”

是是非非“电子狗”

张建齐

提起“电子狗”,许多人都早有耳闻,特别是有车一族,这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鲜玩意了。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其性质进行明确界定,站在不同的立场,人们对其褒贬不一。

一、神奇的“电子狗”

“电子狗”是针对于“电子眼”而言的。“电子眼”俗称“电子警察”,是交警部门在公路上安装的摄像装置,用于自动拍摄违章车辆。其功能无异于执法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对于平时开车不太遵守交通法规的驾驶员来说,算得上“克星”。 “电子狗”便是冲着这“电子警察”来的。“电子狗”专业名称被称作“道路标示牌语音警示器”,大小从手机到收音机不等,使用方便:将警示器的插头插在车上点烟器接口上,主体部位放在驾驶台前,便能在汽车距离电子警察或雷达测速仪数百米乃至千米处,自动提醒司机采取规避措施。

为什么“电子狗”如此神奇?其工作原理如何?经了解,现有市场上的“电子狗”家族系列产品,无外乎两种:其一,由商贩事先在“电子眼”下预埋发射器,发射固定频率电子波,车上的电子狗可被动接受该电子波后再做出反应。经检测,发现这种“电子狗”里边只有一小块电路板和2至4节普通五号电池。该发射器发射频率大约在407~409兆,介于全球海上安全遇险系统、气象站、卫星地球站、公众对讲机等的频率之间。这种“电子狗”的附属装置就相当于“无线电台”,所发出的该波段信号可能会干扰上述公共系统的正常通讯联络。

第二种“电子狗”,又被称作“反雷达测速仪”。由于执法部门的监控设备均依赖于电子波的发出,这类“电子狗”则能搜索到该类电子波,并能依据自身的高科技设备分辨出相应波段,从而及时提醒司机作出反应。价格较高的“电子狗”,其科技含量通常也很高,甚至还配有GPS定位系统,能够随时更新各种道路的测速信息。这类“电子狗”,只是被动的收集电子波,并不会对执法部门相关设备形成干扰,较难以被执法部门发现。

二、“电子狗”的弊端

安了“电子狗”,可以提醒司机遵守交法,逃避“电子警察”的跟踪监控,减少违法被处罚的风险,自然为许多司机所称道。也似乎不违反交管部门当初设置“电子警察”的初衷。但从社会角度来看,其明显具有消极的一面。

1、不利于司机养成自觉守法、安全行驶的好习惯。过于依赖“电子狗”,电子狗就成了“导盲犬”,司机往往会忽视安全行驶的重要性。只要“电子狗”不提醒,司机可能会对危险视而不见。一旦“电子狗”出现故障,司机恐怕真的会成为“瞎子”。

2、不利于交警监管,扰乱了交管秩序。驾驶员如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就会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寄托在小小的“电子狗”上。那么在没有设置“电子警察”的地方,红绿灯往往会失去其应有的效力,交通秩序自然乱糟糟。

3、如同上面所说,安装固定电子发射配套装置的该类“电子狗”,因为未经许可发射电子波,属于盗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的行为,违反了《无线电管理条例》, 销售者以及使用者都涉嫌违法。

目前,全国许多省市都明确规定禁止使用 “电子狗”设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如有违反,交管部门可依照第七十七条第九款规定,给予“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三、“电子狗”叫板“电子警察”:彰显交通管理制度缺陷

1、罚没缺乏依据。在某些地方,面对“电子狗”的挑战,交管部门显得颇为无奈,除相应罚款以外,并采取责令拆除乃至没收“电子狗”的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这么做是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依法行政”要求行政处罚时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目前这方面的相关立法明显没有跟上。

2、“电子狗”的出现反映出当前的交通管理方式存在问题。许多管理者认为“电子警察”越多越好,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电子狗”的出现,某种程度而言正是“电子警察”的负面影响带来的。

3、行政执法呼唤人性化。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应避免罚款和奖金考核挂钩、财政返还的制度性缺陷继续存在,“电子狗”给相关社会管理者敲响了警钟。

总之,“电子狗”的出现是现代科技文明和社会管理制度相碰撞的产物。同众多高科技产品一样,其具有积极性一面;又因其挑战现阶段社会管理制度,从而引发人们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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