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思贵
在地球上,中国人口最多,而且是个官本位意识很浓的国度。自古以来在民与官之间,为官者受人看重,那是因为做官的人毕竟少数,且手中有权,多数人只能终生为民。古时的官,通常被称作老爷;现在的官,则时尚地被称为“公仆”;古时的官,除了世袭和册封之外,多数系科举制度的产物,重的是才;现在的官,除了政治条件之外,还要经过组织的考察和群众的推荐,要求德才兼备。古时的官少,一个县的配置,仅知县一人。诚然,古时社会既落后又简单,事情也远没有现在繁杂,倘若知县能体恤民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老百姓自然会以“父母官”相敬。“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是古时百姓对好官期望的心理写照。北宋时期,有个兵部侍郎叫胡则,是浙江永康人,因他生前为官清廉,深受民众爱戴,他死后家乡的人为了纪念他,在永康方岩山上建造了胡公庙,说他能保平安,所以去进香的人很多,终年香火不断。他的忠骨则因其晚年故于杭州,被埋在了杭州老龙井,毛泽东在世时对他的评价很高,题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手御。前些年,省政府还重修了胡公的坟。古时的好官,崇尚“朝如青丝暮成雪”,“高堂明镜悲白发”;当代的好官,强调的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们印象最深、最典型的就是焦裕禄了。焦裕禄是县委书记,论级别,他和古代的七品芝麻官知县是一个级别,人民之所以对焦裕禄的印象那么深、那么好,是因为能像他那样愿为老百姓鞠躬尽瘁的官太少。和古时相比,现在的官实在太多,一个县政府,县处级的官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几十年来机构改革一次,部门官位增设一批,越改越多,如将一个省的县处级干部召集在一起,外加那些带“( )”的,其数可谓多如牛毛。从“物以稀为贵”而论,官少自然就值钱;官多了,彼此平起平坐,显示不出你高我低,自然就削减了官的身价。可尽管如此,很多人还是想做官,并且千方百计去做官,道理很简单,是因为做官不仅终身能旱涝保收,还能带来许多许多的好处。
依我之见,眼下官有三种类型:一是“公仆”型的,这种官,灵活性虽少,但自身廉洁,拒礼于门外,只要在他权力范围内的事情,有求必应,而且肯担责任,他们能受人欢迎和敬重。二是圆滑型的,有好处时他们笑纳,事情自然办;没好处时不求贪,事情慢慢办,在他们心目中,礼尚往来是正常的,这种官上下讨好,左右逢源,他们掌握了处世哲学,虽然背后也遭人微词,但他们的圆滑中渗透了几经风雨后的世故,老练中领略了高处不胜寒的世情。三是功利型的,他们视功利而行事,有利则办,无利则不办;上级的迅速办,下级的拖着办;有交情的就办,没交情的不办;他们手中有权,但有求未必就应。他们虽然能讨上司的赏识,却忽略了一个常理:势不可用尽,功不能独享。所以,这类官架子十足,看似很有身份,在百姓心中却没有地位。
古时也好,现时也好,好官也罢,孬官也罢,只要是官,总是要人去做的,做官须从做人始,人做得好,又有一定的才能,或许就有做官的机遇,这是现时对“官”的基本要求。才,有些人经过数年的努力和教化,就能显露出来;德,却是要经过长期的修炼,方能达到的。人格的力量,则更是如此,砺志修身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前贤奉行的“慎独”“内圣”,其本质的东西就是修身。曾国藩将进德、修业两件事作为平生的追求,他说:“此两件事是自己作得了主的,每得一分一尺,皆归己有,德业并增,则家私日起;至于功名富贵,悉由命走,丝毫不能自主。”古人云:“天生我才必有用”,是仅指才而言,在今天,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做共产党的官,德是先决条件,缺乏德的修养,既无法做一个好人,更难以做一个好官。
做人与做官,两者相比,做人较为轻松,做官则较累,尤其是想做个好官,则更累。俗话所说:“无官一身轻”,大概就是这层道理。如果要想做个好官,那么既不能偷懒,也不能贪婪,更不能讹索。否则,就会倒台、倒霉,尽管有的是被动受赂。
依我看,做人大致也可分为三类,一是循规蹈矩形,这类人安分守己,与世无争,为人处事默默无闻;二是生性好强型,这类人凡事总爱争个你非我是,论个高低,是非曲直毫不含糊,爱憎分明非常强烈;三是胸无大志型,这类人不但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而且专门夸夸其谈,搬弄是非,诚如有句俗话所说的“男人吹牛皮,女人轧是非”,毋庸置疑,这类人是最可恶的。
无论你是做人还是做官,有两条古训是应该遵循的:一条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另一条便是积善行德了。毛泽东说过:“一个人做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清末民初时的教育家何绍基有一副对联:“几百年人家无非积善,第一等好事只是读书”,其寓意便是教导学生如何做人的。做官,少则数年,多则十几年,至多也不过几十年;做人,却是一辈子的事。会做官,做个好官,在位一任,或许可造福一方,求的是留个好名声;做个好人,行善一世,则求的是一生平安。这“平安”的含义,不仅仅是他人的嘱咐,更有对你人格的崇敬。
人生在世,倘若既会做人又会做官,还会积善行德,那真是你的造化了。
然而却非易事,有的人只会做官,却不会做人;有的人只会做人,却不会做官。两者完美结合的,实在是凤毛麟角。
我想,做律师的道理亦是一样的,眼下中国已有十几万的律师,可谓芸芸之众。在老百姓的眼里,律师是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他们既自由又赚钱,而且又能有机会扬名。可是,在这十几万名律师中,真正出类拔萃的,能博得广众信服的知名律师,仍是一个比例极小的数字。在我看来,律师中亦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无论大小案子,都能一丝不苟,虽能办好每一个案子,却不会主动为当事人精打细算的律师。二类是专捡大案子、有利可图的案子办,无利可图的案子,是绝对不办的律师。三类是既能受理大小案件,又能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精打细算的律师。现实中,有的律师虽小有名气,也很富有,但并不一定就有魅力,因为这类人从不行善;而有的律师,虽然知名度不高,也不富裕,却能以“诚实为人,诚信为事”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和每一个案件,遇到贫困的当事人还能行善,这样的律师,不仅能赢得众多当事人的称道和同仁们的好评,而且还能树立起自己的人格魅力。
律师同仁,你是属于哪一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