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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倒买假车票现象法律评析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05-08-04     浏览次数: 2338
伪造、倒买假车票现象法律评析

伪造、倒买假车票现象法律评析

沈宇峰

每年春运期间,均是铁路运输的高峰时段。由于长期以来,铁路提供的是低成本的运输方式,其安全、舒适、便捷、经济等大众化交通工具的特点,吸引了大量中低收入阶层的客流,这也使铁路运输成为承担春运任务的主要力量。尽管中国的公路网络十分发达,但公路的舒适度显然不如火车,尤其是长途旅行。而飞机票价昂贵,还难以走进大众。因此铁路也成为了平时远离家乡,在外工作、学习的大量民工兄弟和莘莘学子的春节回家的首选。

与此同时,春运铁路运输的巨大客流量也被某些不法分子看成是其获取非法利益的来源。在这几年里从全国范围内看,制作、贩卖假车票的事件时有发生。其社会危害性也逐渐体现出来:一方面该种行为直接扰乱和破坏了我国铁路运输的票务市场,损害了我国铁路运输部门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该行为也直接损害了大量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春运期间,大量的外地民工花费平时积攒的血汗钱,却购买了一张无法登上回家列车的假票,钱被骗走,家又没办法回,令人同情。

既然制假票、贩假票的社会危害性如此之大,我国对于此种行为当然应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制裁。从违法行为的性质来分,主要有行政处罚和刑罚两种:

首先来看行政处罚,对于制作、贩卖伪造的假车票的行为,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中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该规定是针对倒买倒卖黄牛票的违法行为,而制作、贩卖伪造的假车票的违法行为的性质要比倒买黄牛票的行为来得恶劣的多。笔者认为,针对仅仅是贩卖极少量的伪造车票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该条法律依据进行行政处罚,但如果是制作、倒买数量较大的假车票的违法行为,仅仅通过行政处罚其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依据刑法规定对其按犯罪论处,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针对伪造、贩卖假车票的行为在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百三十一条均有明确规定。上述规定说明我国刑法本身明确规定了制造、倒买假车票的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就属于犯罪,罪名就是伪造、倒买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该种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票证的管理制度,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车票等其他有价票证应由国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统一制作和出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或者自由出售。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致使大量假的有价票证充斥市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该种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倒卖伪造的车票等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前述有价票证的形状、式样、图案、色彩、面值等,采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有价票证的行为。“倒卖”,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车票等其他有价票证而予以出售,贩卖的行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只有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应当一提的是,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伪造、倒卖两种选择行为,多种选择对象,只要实施了前述行为之一,侵犯一种对象,数额达到较大,即可构成犯罪。如果兼施两种行为、侵犯两种以上对象的,也只按一罪定罪处罚,不得实行数罪并罚。
   该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有牟利目的。
   该种犯罪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针对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我国对制作、贩卖假车票的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是十分有力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好好地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惩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在春运期间,保证铁路运输的正常开展,让我们的民工兄弟和大学学子能够平平安安的回家过年。

法律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二)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四)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六)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令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
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七)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八)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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