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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的法院

来源: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08-08-07     浏览次数: 2234
肖的法院

肖的法院

陈东 撰文  俞思贵 推荐

2008年3月10日,在最后一次做完工作报告后,肖扬将卸任最高法院院长一职,并从此淡出公众视野,随后《南方日报》以大幅整版刊登肖扬仰天长笑的照片,引起轰动。此情此景,不由让人想起麦克阿瑟在西点的告别演说:老兵不会死去,只会慢慢凋零。岁月的风刀霜剑可以抹平一切,但肖扬遗留的改革精神却将深深地烙印在最高法院的历史记忆深处。

与历届前任相比,肖扬拥有几乎完美的司法职业履历,在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做过政法干校教师、公安干警、地委书记。改革开放后,历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副检察长,随后出任司法部长,主管全国法律教育、宣传、公证、律师和狱政。在最高法院改革开放至今的三十年里,肖扬掌控其最重要也是最有成就的十年。

历史和人民选择肖扬,对一向以保守和沉闷著称的最高法院实在“是一项改变历史进程的令人愉快的巧合”。在这十年,作为绝大多数的法律职业人,无不感受最高法院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政法机关的公检法司,这十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几乎演变成法院的一枝独秀。在肖扬的领导下,最高法院提出两个五年司法改革纲要,提出公正和效率的永恒主题,使人耳目一新。摒弃“制服诱惑”,用法袍和法槌重塑司法威仪。强推法律职业共同体,会同司法部和最高检,将每年一度的律师资格考试改为司法考试,其平等取寒士一时让“司考”成为神州第一考。以佘祥林案为契机,顺应民意,坚决将死刑复核权上收。在其任内,为解决立法滞后,而社会矛盾、利益冲突日益激烈,最高法院主动出击,先后颁布担保法、合同法、破产法、民事证据规则等一系列司法解释,以法院立法的强势姿态倒逼立法加快进程。前述每一项成就足以青史留名,而肖扬竟全部在任内完成,其视野之开阔、技巧之纯熟令人赞叹。

最高法院从未像现在处于社会生活的风口浪尖,民众日益提高的民主和法律意识以及网络的盛行都将使最高法院的言行被无限放大。纵观肖扬的改革轨迹,其追求司法公正是其主线,以司法公正取信于民,以司法公正立法院之威,但司法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彭宇案、许霆案足以使司法蒙羞。司法改革到深水区,需要将公检法司一并纳入宏观思维,于是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接替肖扬则属必然。

最高法院的崇高地位绝不是来自于宪法这样纸面上的东西,而是来源于大法官们伟大的智慧和伟大的司法实践。沧海一声笑,江海寄余生,远眺这位七旬老人的背影,我们知道,以客家人的隐忍与内敛,将来也许不会有他精彩的传记与传说。但我们实在希望,在人们内心里,像人民纪念美国最高法院第三任大法官John Marshall那样,称他为The Great Chief Justice,把他的法院称之为Marshall’s Court。在未来的中国最高法院史上,将1998~2008称之为肖的法院,以表达我们深深的敬意。

作者陈东,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推荐理由:远古,自尧舜治理天下时起,就设有狱官,主事裁判。那时的狱官叫皋陶,由于他能公正裁判,所以民心诚服,天下太平。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人类的进步,反而出现了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裁判不公的人和事。肖扬在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十年,其改革的力度是司法界有目共睹的。虽然也有少数贪赃枉法的法官,但与整个法官队伍的发展速度相比,与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繁荣的程度相论,他的工作的确是卓有成效的,是值得肯定、赞赏的。法官能否主持公正,直接关系到律师的工作“效率”。故为荐之。(俞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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